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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遭遇真假房东 二房东做假证诈骗租金20万元

 租房遭遇真假房东

  去年秋天,来杭做生意的许老板想在上城区建国路附近租套住房。

  许老板特意找了房产中介,中介给他介绍了套很不错的房子,房租比同地段同类型房便宜近千元。

  自称张某(化名)的房东说:“我接到单位紧急通知马上要去外地工作两年,房子着急出租。”

  房东要求,预先支付一年房租费3万多元和2000元左右的押金。许老板看了房后,当场决定租了。

  交钱时,许老板还仔细查看了房产证和身份证,看上去都没有问题。

  刚住了两个月,一个自称房东的人来了,说房子到期,来查看房子。

  一核对证件,名字相同,可证件上照片却不同。

  许老板这才知道自己之前被骗了,报了警。

  二房东做假证共诈骗20万元

  原来,之前的房东是个骗子,姓陈,25岁,安徽宿州人。

  陈某租下张房东的这套房,交了两个月房租,获得房东及房屋信息,制作虚假身份证及房产证,换上自己的照片。

  他再以张房东的名义,在房产中介挂牌出租,骗走许老板的房租。

  上当的还不止许老板一个,自去年5月以来,陈某在杭州市上城区、下城区、江干区、拱墅区等地先后多次用这种方式诈骗,上当的租客有近10人,陈某骗到20万元租金及押金。

  近日,陈某因合同诈骗罪,被拱墅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。

  检方提醒:

  最好不要一次性交一年房租

  承办此案的拱墅检方提醒:在出租房屋时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,房东要谨慎提供自己各种证件的复印件,避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引发纠纷。

  租客不能一味相信他人提供的各类证件,可以去社区或者邻居那打听下房子的底细,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周边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的出租房要特别谨慎,同时,最好不要一次性交一年的房租。

  之前本报曾报道过一起买卖二手房纠纷案件,上城法院法官也提醒说,核实房产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中介,因为中介往往会在合同中规避很多法律责任,一般人难以察觉。

  浙联律师事务所专长房产纠纷的戴和平律师说:该案中,诈骗人提供的信息以假乱真,房屋中介责任很小,主要责任在诈骗人本人。

  房屋中介有谨慎审核房东信息的义务,只要根据规定和程序尽到谨慎义务了,就不需要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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