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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来的房子里住着房客 他从原房主那里租了10年

新买二手房,却有别人在装修

  今年3月份,陆先生通过园区一家“我爱我家”找房,在看完多个房源后,选中了宏葑二村35幢的一套二手房。这间房子的屋主名叫胡为虎,他告诉陆先生,他手续都齐全的,钱一到就可以办好两证。最终,双方以65万元成交此房。

  为了尽快办好这套二手房的买卖,陆先生一家还为此去银行办了贷款,双方于5月底签订购房合同。随后,在“我爱我家”的帮助下,房产移交手续十分顺利,陆先生从原主人手里拿到了屋子的两证和大门钥匙。

  虽然买的是二手房,但陆先生一家的兴奋丝毫没有消减,开始张罗起装修的事宜。可不想,等他再次前往宏葑二村准备筹备装修时,却发现自己的屋里已有另一个装修队“捷足先登”。“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他们走错了门,没想到装修队说没错的。”一番询问,陆先生才发现,装修他家的,正是租住在他房子里的一名租客。而这名租客手上,竟然有一份租期长达10年的租赁合同。

  层层究底,房子竟两次转手

  对于这个半路杀出的“程咬金”,陆先生看清这位姓袁的租客拿出的合同后傻了眼。这个租房合同,是袁姓房客在2011年5月与一位名叫沈建忠的人签订的,纸上写明房子出租期为10年,租金价格为5万元。即按照合同规定,袁先生拥有这间房屋的租用权10年。

  为何该租赁合同上的屋主叫沈建忠而不是与自己签订合同的胡为虎?为何已经出租了10年的房子还能卖出?经过陆先生追问,这位姓袁的租户向他透露,这间位于宏葑二村的房子,原属于沈建忠夫妇,2011年5月,夫妻俩以5万元租金出租房屋给袁先生使用,租期10年;可到了2011年9月,沈家又以48万的价格将房子出售,第二位屋主正是胡为虎。可是,因为袁先生凭借10年租赁合同一直居住在屋子里,胡为虎无可奈何,就想着法子又把这套房子给出售了。于是就出现了今年3月,陆先生在“我爱我家”看到的这套房源。

  “这相当于我买东西花了钱,拿了发票,可真正要买的东西却拿不到。”现在,眼看自己花了钱却买到一个10年后才能入住的房子,卖房的胡为虎却始终联系不上人,陆先生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。

  对此,将房源介绍给陆先生的“我爱我家”也很无奈。“我爱我家”的一位运营总监称,屋主胡为虎将房源发布给他们时,刻意隐瞒了房子有10年租约的事实,而到了房屋交易顺利完成后,他们才突然得知这一情况。而再想联系胡为虎,对方却已如人间蒸发了一般。

  【律师支招】

  如确实不知情 可申请交易失效

  采访中,陆先生透露,当时在现场看房时,确实有看见房子内有人租住,“但房主当时说人马上就要走的,第二天我再去看的时候人确实不在了,谁都没想到这竟然是个假象”。由于陆先生找不到前房主,只能向“我爱我家”讨要说法。

  针对此事,商报律师团成员、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表示,如果陆先生确实能证明自己对于房屋早有租约一事不知情,甚至能证明原房主与租客或者是“我爱我家”有串通行为的,陆先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,申请此购房交易失效,要求“我爱我家”退还中介费,并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原房主出面取消购房协议,退还房款。“作为买家本身有审查的过程,‘我爱我家’ 也有义务把房源的具体情况了解清楚,房主现在要维权,主要还是要拿出实质的证据来”,蒋勇伟如是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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